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移民局调动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国家移民局调动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美国L-1签证?
L-1签证为「非移民签证」,在申请L-1公司内部调派人员签证时,您要调往的美国公司必需为您向美国移民局(USCIS)提出 I-129 申请表。一旦申请被核准,您就可以获得签证。您必需证明在近三年内在美国以外被您的公司连续雇用至少一年,而此职位必需是经理级、主管级、或具有特殊专业知识,并且此美国公司是您现职公司的分公司、总公司、关系企业、或子公司。
L1签证是指跨国公司内部被调动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所具有的签证或者身份。以中国来讲,即在中国拥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商人,在美国拥有分公司,其本人和即将调往美国分公司就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均可申请。法律允许L1签证申请人的家属随行。
L1申请人是接受中国总公司或母公司的调遣,前往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总公司或母公司需要从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开始。在美国设立了子公司后,被派遣到美国的工作人员可以用L1A和L1B两种签证,前者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法律允许L1持有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随行。L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
L1A签证在申请时为非移民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法有关条文的规定,在美国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成立一年之后,L1-A签证持有者便可依法以EB-1C职业移民渠道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拿"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EB-1C移民作为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限所待的地域,都可申请获得美国绿卡,是目前最便捷获取美国永久居留身份的渠道。
须满足下述条件:
⊙ 大专以上学历。
⊙ 担任至少一年以上的部门经理或以上的职位。
美国L1签证是美国跨国公司申请短期性的工作签证,是发给将被派往去美国分公司、母子公司、附属公司或者合资公司工作的经理级高管或者专业技术人员。L1签证适合中国各类企业在美国经商,需要调动企业的特殊技能人员到美国工作。
L1跨国公司高管签证即在美国跨国公司的美国境外公司工作的员工,公司需把其派往美国境内公司工作,为其申请的工作签证;或者美国境外公司在美国新成立公司,把境外公司的高管派往美国分公司工作,为其申请的工作签证。后期可以通过EB1C申请永久绿卡.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无犯罪记录
2. 国内母公司成立1年以上
3. 国内母公司员工人数最好不低于20人
4. 国内母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5. 递交申请前三年内,主申请人需在母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且任职高级管理人员
6. 无重大传染性疾病
哈喽,这里是熊猫签证。
美国依外国旅客的旅行目的及原籍国的不同,将签证分为18类48种。L类签证详细如下:
L类——跨国公司人员
L-1A. 赴美国分公司的执行者和管理者;
L-1B. 专业知识雇员;
L-2. L-1的配偶和子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家移民局调动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家移民局调动办法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