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水库移民补贴到账(水库移民补贴收回)

2020水库移民补贴到账(水库移民补贴收回)

一、移民补贴怎么还没发效?

经核实,袁先生的移民补贴没有发放,实际上是“自己的错误”。根据移民后扶持政策,移民后扶持资金可以直接发放到移民个人,也可以实施项目扶持,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或者两者结合。可以采用两个。 2016年之前,移民直接补贴采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即400元打入个人账户,200元留作公益金供乡镇使用。 2016年以后,每人每年600元全额打入个人账户。 2019年下半年起,移民补贴将以“惠农卡”的形式发放。由于袁老师长年在外工作,没有得到村里的及时反馈,误以为移民补贴没有发放。事实上,袁老师的直接移民补贴已经打到了他的社保卡上。

2020水库移民补贴到账(水库移民补贴收回)

临翔库区移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给袁先生打电话,耐心地向他解释移民直补资金的去向。终于,袁老师拿到了钱。 ”

二、水库移民补助?

如果您是移民,首先必须在水库建设征地范围(征地红线)内拥有户籍,并在红线范围内拥有房屋等房产,这样您的移民资格才可以决定。

一旦认定为移民,即可享受水库移民政策。如果水库工程是大中型水库,可以享受每人每年600元以及20年的后期扶持资金(小型水库没有这个资金。但是这个资金不一定可以直接补贴给人们,或者可以通过项目来支持,例如修建机械犁耕道路等)。移民将获得与安置区居民相同的生产资料(耕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并按照移民政策获得安置用地(宅基地)。补偿资金将按照评估金额直接支付到原房屋,移民个人支付其在安置区的住房费用。自己在基地上盖房子(也可以请项目方代为盖房子)。红线以内的其他个人资产均可获得相应补偿。但总体来说,水库移民安置补偿并不高,因为这是一个社会福利项目,与房地产开发等商业项目不同。

三、水库移民600元补助从哪年开始?

1、水库移民和边境居民[指我区七县(市)中越边境20公里以内的边境居民,下同]按口粮定量标准计算。因自产粮食不足,需向粮食部门采购部分口粮,工程单位、水电企业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因实施粮价上涨而上涨的粮价,在限期内给予粮食差价补贴。按比例购买价格供应。补贴期限为三年,即自1985年7月1日起至1988年6月30日止。

四、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加强后期扶持管理为了进一步提高移民产业发展效益,确保移民收益增加,根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相关文件。

第二条湖南省大中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移民配套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移民产业扶持项目资金来源为:

(一)省移民管理机构设立的移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暂定为每年2000万元;

(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剩余资金按数量计算分配给市、州、辖区及财政直属县市水库移民数占60%,水库数量占15%,财政贫困系数占25%。库区资金的15-20%用于安置产业扶持项目的安排。

(三)移民后扶持资金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项目扶持部分用于资助移民产业项目。

(四)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和涉农部门整合库区、移民安置区投入的项目资金,用于移民产业建设。

(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大型移民产业开发商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投入资金,共同发展移民产业。

第四条移民产业扶持项目安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投资重点移民领域;

(二)因地制宜,对接当地县重点农业支柱产业;

(三)有利于形成产业规模和产业链;

(四)坚持标准化、安全生产;

(五)优先纳入产业规划和前期工作;

(6) 生态高效;

(7)移民将充分受益等。

第五条移民产业项目支持方式:

(一)对移民产业基地改造、新开面积给予适当奖励和补贴,以及苗木、化肥等基地建设补贴;

(二)移民行业科技投资;

(三)移民产业基地水利、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对移民农产品加工设备、冷库建设、物流建设、销售网点建设等给予适当补贴;

(五)用于试水移民产业、农业保险、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移民项目股份;

(六)用于支持重点移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投资;

(七)对缺乏生产资料的移民村,租赁、经营非移民地区的水田、山地、水面进行生产发展的相关费用补贴;

(八)用于支持带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保障和增加移民收购农产品的贷款贴息和差价补贴。

第六条移民管理机构编制中长期移民后支持计划时,要将加强移民产业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提出发展指标和任务,明确重点移民产业和重点项目和相应措施,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林渔业等相协调。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相衔接。

新建大中型水库搬迁安置工作完成并通过验收后,进入安置后支持阶段,应编制移民产业支持计划。

各级移民部门要根据移民需求,因地制宜制定茶叶、油茶、水果、水产、中药材、蔬菜、食用菌、竹木、休闲农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建设,抓好落实。

各级出入境管理部门要建立重点移民行业数据库。

第七条移民产业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的编制和批准。

(一)以移民资金投资为主体且移民资金投资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移民产业建设项目,应当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报告符合行业规定的研究报告。不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机构应当提供书面咨询意见。

移民产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咨询意见的提供受移民部门委托。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以满足深入要求。审核通过后,项目才能获批并纳入重点移民行业项目库。管理。

移民资金投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产业开发项目,须先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所在城市或州移民管理机构初审,然后由移民管理机构审查批准。省级出入境管理机构;

移民资金投资50万元(含50万元)至100万元的产业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州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移民资金投入50万元以下的产业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县、市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在移民产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移民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和协调。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前,必须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认真的现场检查。

(二)主要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投资实施、移民资金支持的移民产业项目,其前期工作文件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备案。

(三)严禁将项目投资额度拆分申请移民产业项目,以规避项目前期工作获批。

第八条创新移民产业项目资金整合和投资配置机制。

(一)加强县级产业项目资金整合,坚持省级移民管理机构的移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县市政府(含涉农部门)投资移民产业基金、县市对——县域移民项目资金和移民后扶持基金产业项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机构)和移民个人投资移民产业的资金共同投入,集中力量办大事。

(二)在移民产业建设中,鼓励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切实建立移民项目资本参股,让移民分红。

第九条移民产业项目建设应当坚持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方向,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合理引导,有效发展“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组织+移民户”的经营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各大移民开发商对移民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

(一)鼓励各县市通过招商合作引进实力雄厚、诚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核心基地,连片发展,申报基地这将得到移民安置行业项目的支持。由龙头企业与县、市出入境管理机构共同认定,填写相关申请表,分步上报,经省级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纳入年度项目计划管理。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保护价单向移民采购大量农产品,达到移民管理机构规定数量的,可申请移民产业项目资金,提供贷款贴息,解决其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申请的龙头企业及贴息金额须经过贷款银行和省级出入境管理机构严格审核。

(二)移民产业项目可直接安排投资于符合条件的专业移民合作组织,用于与移民产业发展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县、市移民管理机构要切实制定认定标准,严格认定从事移民产业发展的大户。在主要投资移民产业发展项目、对当地移民开发生产有明显促进作用的前提下,县、市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安排移民产业项目予以扶持。

第十条移民产业项目建设,各县(市)应当以形成1-2个主导产业为基础,坚持分类支持。第一类是重点支持移民产业基地及其产业链持续做大做强;二是支持库区有市场需要的特色产品或基地培育发展。

第十一条移民产业项目应当突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移民主体的利益。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移民专业合作组织增加移民收入项目,县、市移民管理机构必须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移民专业合作组织签订协议,约束其履行增加移民收入的责任。移民的收入。

各县市移民管理机构要了解移民产业项目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受益移民的具体情况,建立土地流转、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加工厂就业受益移民名册。并从移民那里购买农产品。

第十二条加强移民工业种植养殖基地培育和管理,确保均发展、均受益。移民产业项目应当保证适当比例用于已建种养基地的种植、管理和质量提升。

第十三条移民产业项目应当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保障计划、库区和移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计划年度项目计划管理。

省级移民管理机构纳入移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安排的县(市),应当对本年度或者下一年度县域基金项目计划中的同产业项目作出相应配套安排,否则,县年度项目计划不再审批。

第十四条省、市、州、县、市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权限,在重点移民产业项目竣工后六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

(一)以县(市)移民管理机构为建设主体、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组织竣工验收的移民产业项目,一般分为自检、初检、终检三个阶段。县、市、市、州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自查和初审后,由市、州出入境管理机构向省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终审。

(二)省级出入境管理机构组织受理的移民产业项目,县(市)出入境管理机构或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向市、州移民管理机构申请)及项目建设工作总结;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计划批准文件;

3、项目实施的原始记录;

4、改造、新开种植养殖基地面积及苗木成活率检查报告;

5、财务决算和审计报告;

6、监督报告、自查、初检报告及其他备案材料等。

第十五条做好移民产业项目实施工作,纳入半年度、年度绩效考核,并与项目检查、内部资金审计相结合。

五、库扶是什么意思?

库福指库区移民扶持。一般指以修建水库为目的的有偿拆除。

六、陕西退耕还林补贴标准?

1、农田生育保护补贴:补贴标准为关中70元/亩/年,陕南60元/亩/年,陕北50元/亩/年。

2、农机具购置补贴:补贴标准为定额补贴。

3、水库移民后资金直接补贴:补贴标准为600元/人/年。

4、村干部补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标准为每月2000-2300元; “肩扛”每月2500-3000元;村党支部书记等村干部原则上40元。 %-60%,差距可合理拉大,具体由各县(市、区)确定;交叉任职的村干部要执行更高的标准。

5、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补贴标准为森林恢复每亩1200元/亩,草原恢复每亩850元。

6、完善退耕还林补贴政策: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补贴标准为125元/亩/年,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为90元/亩/年。

7、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补贴标准为14元/亩/年。

8、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补贴标准为4.75元/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