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团聚移民有哪些常见问题你知道吗?的小编今天要告诉大家的,就是关于加拿大团聚移民常见问题的解析,希望能帮助你解决遇见的问题哦。
1、什么是家庭团聚移民,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答:家庭团聚型移民是为了让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有机会把他们的亲属移民到加拿大,让亲人在加拿大获得团圆。如果你和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有如下亲属关系,则可申请加拿大家庭亲属类移民:
a、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配偶;
b、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订婚配偶;
c、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19岁以下,在申请至获发签证期同未婚的子女(包括收养子女);或19岁以上未婚的全日制学生(其生活完金依靠于父母);或19岁以上的智力或身体有缺陷的子女;
d、19岁以上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e、19岁以上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父母;
f、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19岁以下父母俱亡的未婚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姨甥、姨甥女、孙子女;
g、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收养的9岁以下未婚儿女。
2、主申请人移民后,若家人以后去加拿大,需要重新再准备一次申请材料,还是利用主申请人第一次的资料?
答:要重新准备一次,但以家庭团聚名义。它比技术移民要容易。
3、我离了婚,孩子判归我抚养,我可否将孩子带去加拿大?
答:原则是可以的,但要看看孩子是几岁?(十九岁以下,或十九岁以上)。除此之外,孩子如十八岁以下,虽判归你抚养,但仍需前配偶签字同意孩子出国居留。否则,孩子不能走,你也不会获签证。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你应请教加拿大律师。
4、收养孩子可以一起申请移民吗?
答:假如收养是合法的,有法律文件,道理是可以一起申请加拿大移民的。但大使馆的要求很高,并非一纸普通证明便可带养子养女去移民。如申请人有收养子女,应请教律师处理。
5、我申请我新婚配偶,但被拒签,我真的不明白为何会这样?申请配偶不是一定会获准的吗?
答:移民官拒签您的申请,必然有他的理由。一般来说,移民官都是非常理性及公平的,绝不会偏私。很多人以为申请配偶一定获准,不必找律师,其实这是错误的。每个申请案都要讲文件、证据、理由等等。真正的夫妻,并非一纸结婚证书便足够。移民官需要更多的材料,不可掉以轻心。过去,有些有结婚证的申请被发觉为"真文件,假结婚"。如果您是"真文件,真结婚",您可以自己或通过律师要求复审或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