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党建总结,移民局党建总结报告

移民局党建总结,移民局党建总结报告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移民局党建总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移民局党建总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美国是否存在“移民监”?

先说结论,当然有。

移民局党建总结,移民局党建总结报告

美国移民局官网上列出了“放弃永久居民(绿卡))身份”的几种情况:

其中第一、第二种情况,也就是红色部分分别写的是:

“·搬到其他国家,打算在那里永久居住。

·长期(Extended period of time)离开美国,除非证明你只是临时离开美国”

至于何为长期(Extended period of time)的节点,注意事项(Note)中可以给我们提供线索:“在离开美国之前获取回美证(re-entry permit),或者向海外的美国领事馆申请回美居民签证(SB-1),可以帮助你证明你只是暂时离开美国。”同样在移民局官网上,写明“永久居民离开美国并且在留在海外超过一年以上,通常被视为已放弃他/她的绿卡身份,除非持有有效的回美证重新进入美国”

但是实际操作中,离开美国任何时间期限,即使少于1年,也可能会用于判定是否已经放弃绿卡身份。持有永久居民身份,即表明你应该主要居住在美国,只要连续离开美国半年,移民局就有合理的理由推断你不打算长期居住美国。当然移民局也不会来捉你,但是当你再次入境美国的时候,海关可能会取消你的绿卡。移民局会通过看绿卡持有者与美国的联系来判断是否有在美国长期居住的意图,比如家庭联系、持有财产、生意联系、当地社区联系等。所以哪怕不在美国,也最好不要变卖美国的房产,要和美国的朋友、家人保持联系,保持美国的银行帐户有钱进出等等。而且,不要连续离开美国180天。

部分信息参考来源:

移民监是各国对移民居住时间要求的俗称,具体是指各国移民法规定的 “移民申请人为了维持永久居民身份或入籍成为公民而不得不在该国境内居住的时间要求”。

移民分为两种,一种是拿人家的永久居民身份,永居(俗称:绿卡)。这和中国目前给一些优秀外国人发的中国绿卡类似,即:你可以享受他国/中国(除了选举和被选举权之外)的所有公民权利和社会福利。在这种情况下,你没有入他国国籍和拿他国护照,你仍然是手持中国护照的中国人。(理论上这是最理想的状态,但是大多数欧美国家对永居/绿卡都有居住要,即:你必须每年大部分的时间住在这个国家,否则你的永居/绿卡就会被吊销)。换句话说,如果你的中国人,你拿到了欧美国家的永居/绿卡,你打算回中国工作和发展几年,那是不行的,因为你的永居/绿卡会自动吊销。

所以这才有了第二种情况:入籍。当你持有永居/绿卡几年后,且一直住在移民国,你就可以入这个国家的国籍,(和拿这个国家的护照)。这个好处是:一旦你入了这个国家的国籍,成为这个国家的公民,你在这个国家的的公民权利和居民权利。打个比方:如果你入了美国国籍,拿了美国护照,你可以永远的离开美国生活,你就靠你的美国护照行天下,法律上你永远都是美国人,你永远都有权回美国居住,也有权永远不回美国居住!坏处是:如果你的祖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入他国国籍你就失去了你原先祖国的国籍。

好,下面说说几个欧美国家的移民监要求吧:

每半年入境1次即可保留绿卡。获得美国绿卡后,保留永居身份需每半年入境1次即可,同时每年离开美国国境最多不超过183天。入籍居住要求是申请入籍前5年,至少居住2年半,同时每年至少居住6个月。

点评:美国的“移民监”不算严格,只要表现出应有居住的诚意即可。

永居需5年内住满2年。加拿大保留永久居民身份的居住要求是获得移民签证后5年中住满2年,入籍居住要求是申请入籍前4年必须住满3年。

美国移民法明文规定了,要成为美国居民(绿卡),必须要有把美国当作家的意图。至于这个意图到底是指什么,法律并无明文规定,相反法院的案例给了许多有价值的指引。在考量是否把美国作为家的意图时,居住时间是一个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其他包括是否在美国有工作,有投资,有银行存款,有房子(住所),有家人等等都可以是考虑的因素,法官会综合所有因素来确认这个意图。

美国宣布收紧H-1B签证限制,对创业移民有多大影响?

近日,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向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发函称,其计划撤销 2015 年推出的“允许 H-1B 签证持有者的配偶申请工作许可”的政策。

此外,该机构正在制定一项旨在废除奥巴马时代定立的“国际企业家规则”的方案。

之前多年,其一直允许外国出生的创始人,在美国成立他们的创业公司。在真正的“创业签证”被国会毙掉之后,该规则被视为一个变通的方案。

此外,USCIS 还修订了‘特定职位’(specialty occupation)、‘雇用’(employment)和‘劳务关系’(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的定义 —— 在申请 H-1B 签证的时候,企业必须向 USCIS 证明其符合上述三项标准。

在写给司法委员会的信中,USCIS 局长 Francis Cissna 表示,这些变化旨在“更好地保护美国工人和他们的薪资水平”。

显然,这些都是针对特朗普总统一年前力推的‘买美国货,雇美国人’(Buy American, Hire American)政策的回应。

作为一项行政命令,其旨在减少工作签证的欺诈和滥用,并鼓励企业发展国内劳动力。

今年 2 月份的时候,USCIS 在一份备忘录中表达了“要从所谓的‘外包’公司那里收集更多的信息和文档,以制止滥用 H-1B 中签系统”的想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移民局党建总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移民局党建总结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