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移民研究论文,政策性移民研究论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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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还能享受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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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很多农民朋友在城市里发展得都很不错,房子买了,车子也买了。于是,他们也把家人也都接去城里居住了,既然全家人都去城里住,那么,把户口也迁出也是早晚的事。那么,户口迁出之后,农民原来承包村集体组织的土地、拥有的宅基地,以及房屋如何处理等问题也是大家最关心最常问题。

现在有的农村地区发展的很好,他们因地制宜地发展相关产业,取得取相当大的成就,在这种情况下,农村也想着进城买房,过上城市人的生活,毕竟城市各方面设施配套完善,也发达很多,农村也根本没有这样的条件,所以,一些经济基础相当优越的农民,把户迁到城里,同城市人享受同等 社会权益。那么,户口迁出农村后,原承包地还是自已的吗?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还能享受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吗?作为“三农”领域民间观察员的【乡村关中】认为如下:

严格意义上讲,城市户口是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耕地承包权的。但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相关政策已经给出明确答复。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依然依法享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享受农村宅基地权利和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益的“三权”不变原则。

相关政策表明,要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要进一步鼓励经济条件优越的农民,逐步进城落户,有效转移农业人口。

我们看到,出台的政策是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因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它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在农民进城落户的问题上,需要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他们不但要均等化的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务资源,城市发展和各项配套设施也需要考虑承受能力的问题;而有的农民年轻时因为各方面发展顺风顺水,但随着社会发展的加快,有些进城落户的农民,又适应不了这个过程,那这部分农民的生活就成了很大的问题,为了给这部分经济薄弱的农民最大的后盾支持,政策保留了进城农民的三项权利,就是要让他们进退有路,使城镇化发展过程更加平顺、更加稳定和谐。

这里首先你要明白宅基地、耕地是什么,及宅基地和耕地所有权是谁的,你就知道能不能知道还能享受这些。

宅基地是在农村的人用于自建房及附属建筑物如:厕所、庭院等而使用的土地,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而且使用权不得随意转让与其他人,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这里说的很明白了,必须是农村人,也就是说要是农村户口才有村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你把户口迁往城市就是非农业户口也就不能使用宅基地。但是有些宅基地上已经有房子了,那房子所有权是个人的,所以你有使用房子的权利。但是不能修缮及改动。

这里所说的耕地,就是我们农村的承包地,承包地所有权也是属于村集体。由村集体承包划分给农民自己耕种、管理、负责,也是不能随意买卖,或者作为其它用途。虽说现在承包地30年产权不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你把户口迁移出去,就要把耕地权益放弃。

这也说的很明白了,耕地只是承包或者划分给你使用,并不是就是你的,所有权在村集体,你既然不是村集体人员,自然不能享受村集体的耕地。

想要享受村集体资产的必须是村集体人员,也就是说必须是村集体户口,没有村集体户口就不能享受村集体资产。说白了就是给你用不收你钱,但是这个东西并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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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观点:如果只是迁往小城镇(县级以下城镇)落户,可以享受;如果迁往设区市,不能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还是自己的,可以继续居住。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明文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依照这条法律规定,如果你只是将户口迁入县城或县城以下的小城镇,可以保留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可以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至于宅基地,村集体也无权收回,还可以继续使用。不过,你已经不再村里居住,可以将宅基地和房屋流转出去,或转让给本居民组成员。

如果你将户口迁入设区市,就是地级以上城市,转为非农户,那么,你的承包地和草地应该交回村集体,但你可以向村集体要求支付你在承包地或草地经营过程中用于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如果有林地,承包期内可以继续使用。

至于宅基地,因为你已经迁入设区市,并成为非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也应该交回村集体,但宅基地上的房屋还是你的,地随房走,所以,你可以将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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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里的把户口迁到城市后是否还可以享受农村的宅基地个耕地?

可以明确的说,在目前的政策下,农村居民把户口迁入城市,他是可以继续享受他的宅基地和耕地的。

首先我们说宅基地

都知道宅基地不能做他用,只能够盖房子。并且农村的宅基地是村集体有所有权,村民只有使用权。说简单点就是宅基地是村集体给你用,但宅基地却不是你的。

在农村盖了房子后,房子是属于私人财产。不管你人在哪里,房子永远都是你的。因房子是我们的,宅基地是集体的,这不可能因为我们进城了就要把宅基地还给村集体,房子带走吧?房子它是不可能脱离宅基地而成为空中楼阁的,这也不现实。

而且我国宅基地使用是有一个“房地一体”原则,也就是谁拥有房子所有权,那他就有了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所以,户口在哪里对自己有房子的宅基地没有任何影响。

再说承包的耕地

农村土地承包主要实行的是家庭承包。承包耕地后基本就是保持三十年不变。在以前农村户口迁入城市确实是需要放弃农村土地的,不过在2015年后,农村居民户口迁入城市是不需要放弃农村承包的土地的。

所以,综合上面所说,现在农村居民如果想把户口迁入城市,你是不用担心自己承包的土地是会被收回去的。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宅基地不可用。只要房子在,你就可以一直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政策性移民研究论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政策性移民研究论文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