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移民村政策,搬迁移民村政策文件

搬迁移民村政策,搬迁移民村政策文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搬迁移民村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搬迁移民村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移民搬迁的农民老家的房子必须拆吗?

今年我家贫困户也有扶贫搬迁,一听到要到县城住砖房我乐的都不行了(我们住的是木房),结果去政府咨询一下,要把木房拆了把地卖了才能去县城住,一听到这么一说心顿时就凉了。

搬迁移民村政策,搬迁移民村政策文件

想想一个农村人去城里什么生意都不会做,又要把老家的木房拆,这去县城怎么生存。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你的提问就是以上第三款规定的情况,其中的旧村改造不属于移民范围,而下山移民多属于扶贫性质的,其中应包括了生态方面不宜居,自然灾害导致不能居等情况。

另外这有一种是国家建设征用(包括部份征用),这方面的征用时有发生“钉子户”的现象。

但无论属于哪种情况下的移民,国家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即己丧失宅基地使用权,则土地上的房屋就属于违法建筑物,从法律上理解,应当拆除。

那么“可以注销”在法理上讲不能理解为“必须”,“应当”,在达到了法律法规规定或约定的条件下,即“可以”,相反则“不可以”。如补偿额度不能达成一致,补偿款不到位,新的居住地房屋还达不到居住条件等情况之一发生时,应继续协调妥善处理,就不可强制拆除。

具体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达到了“可以”拆除的条件,就必须拆除,反之你再与相关部门或村集体协商处理。

以上仅是我的理解,仅供参考。

要拆没有人敢去做,只有那些没房子拆的才去做,回家过年家里的老人都这么说的,给他们新房子又搬到城镇上他们都不敢去,他们都说去上面吃什么,又没土田地,没文化,靠什么来过生活,老家有土田地才有安全的生活,家里老人都这样说的,我们镇上修有好多房子都是空的没有人去

暂时不该扒,原因有三:一、时机不成熟:学生没转学;老人没法赡养;土地没流转;产业没妥善解决;就业没安排。二、政府很被动:贫困户中大多数还是积极向上的,客服困难的能力还比较强的,房子一扒,所有小事都去找政府,就加重了等靠要的思想?三、增加不稳定因素:扶贫的长效机制和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尙未形成,强拆让所有贫困户站到一条线上,处理起来很麻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搬迁移民村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搬迁移民村政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