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移民方式和要求一直都在变化,想知道美国移民在现在有哪些变化吗?什么移民项目最受欢迎,它的优势又有哪些呢?的小编在向这里和大家详细讲解。
H-1B签证审核陆续收紧
H-1B工作签证申请对于职业的描述和以前要求完全不一样,以前需要详细阐述工作职责,现在移民局默认与这些复杂的工作职责对应的应该会是更高的薪资标准,因此需要很多申请者补充材料来证明,从而影响审批速度。
今年4月,特朗普要求收紧H-1B签证项目。两位议员向国会提交了H-1B签证改革议案,要求H-1B申请者的年薪需高于11万美元。尽管该议案尚处于提案阶段,但已有一些公司由于H-1B政策不明朗而不敢雇佣外国人,最终导致不少留学生丧失美国的工作机会。
除此以外,已婚人士申请绿卡,面试时很有可能还会被要求带上配偶一同前往,提供可证实真实婚姻的纪录。并且所有签证的审理时间将翻倍,以前三个月能处理的,现在半年都搞不定。
根据上述情况显示,美国各类签证审批速度放慢,绿卡等待时间更长,并增加面签环节,未来更多签证可能需要面谈,种种迹象表明,移民美国之路将愈发艰难。
EB-5是中国投资人移民美国首选
EB-5美国投资移民类签证方式被引入中国以来,已经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历程。随着行业发展成熟,广大投资人对EB-5投资移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永久绿卡",到"资金安全",再到"尽快拿绿卡并还款",EB-5投资人的权益诉求正在一步一步地提升。
虽然EB-5改革一波三折,涨价与政策收紧等消息预测不断,但经过前后几年的不断博弈和探讨,可以说已为新法案提供了越发清晰的改革参考;再加上近段时间,移民局大幅度涨价改革新规建议案的出台,美国EB-5投资移民改革修法已势在必行!
办理EB-5美国投资移民要趁早
很多投资人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都会瞻前顾后,但是在目前排期的情况下,特别是为了子女教育的投资人,就更不能再犹豫不决了,应该马上着手开始办理,因为不管是涨价还是政策收紧政策如何变动,排队办理的人数不会直接减少,并且EB-5对中国大陆申请人实行"先到先得"的排期原则,以及每年约一万张EB-5签证的供不应求,对于仍有意向移民美国的投资人而言,唯一的解决方案就是尽早递件:一来锁定当前仅50万美元低价移民美国的政策"红利",二来"先排队先上车",以更靠前的"优先日"排序抢占EB-5签证优先发放资格!
美国优才移民有什么优势
"杰出人才"移民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一类优先"职业移民类别。占美国每年全球移民签证配额的28.6%,即大约4万个移民签证。
"杰出人才"不需要有美国雇主,不需要在美国投资,不需要办理劳工证,不受学历和年龄限制,申请批准后也勿需排期等待,直接就可以申请全家无条件永久绿卡。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一类优先"职业移民类别。占美国每年全球移民签证配额的28.6%,即大约4万个移民签证,"杰出人才"不需要有美国雇主,不需要在美国投资,不需要办理劳工证,不受学历和年龄限制,申请批准后也勿需排期等待,直接就可以申请全家无条件永久绿卡。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优势
◆一步到位获得永久绿卡;
◆一人申请,配偶及21周岁以下子女同时获得美国永久绿卡;
◆花费少,无需投资50万美元,无投资风险;
◆无需找美国雇主,申请人直接提出申请,无需劳工证;;
◆无需排期,加急15个工作日可获得批准;
◆无语言、无学历、无年龄,限制;
◆无移民监,申请人可留在国内工作或生活,无需在美国开办企业;
◆子女在美国上学,可优先就读美国名校,可享受低廉的州内学费,毕业后可自由找工作;
◆领域广泛:包括体育、教育、艺术、科学、商业等领域的人才,均可以申请美国EB1杰出人才移民项目,只要移民申请人个人条件符合标准,即可通过移民审核;
◆身份优势:绿卡上标有通过"杰出人才"方式引进美国,工作、生活皆有优势。
◆名额充沛,第一顺位;
用来证明具备"杰出才能"的证据
为指导申请者准备I-140申请材料,相关移民法规给出了十个参考条件,申请者可以选取其中至少三个参考条件,提供相应证据,来证明自己符合EB-1A对"杰出才能"的要求。
现以"获奖"这一项,来详细分析申请人用来证明具备"杰出才能"需要提供哪些证据以及移民局是如何审批的。
对于杰出人才EB1-A的申请者来说,证明自己获奖的等级有三类:
第一类、国际性重要大奖
第二类、国家级奖项
第三类、其他国际性、区域性奖项。
第一类、国际性公认大奖。
此类大奖包括诺贝尔奖,普利策奖丶奥斯卡奖或奥运金牌等,以及其他具备较高公信力和广为人知道的国际奖项也包括在内。申请者受益人获得该类奖项,往往意味着在世界范围内,他的成就已经获得更专业的评审考核,这就足以证明他在其领域内的杰出专业能力,因而只需要一次性的这样的成绩,无需额外证明,就可以获得移民申请的批准。
第二类、国家级奖项。
拿中国申请者举例,这类奖常冠以"国"字头的名称,例如"全国""中国",或事实上是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并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奖项。这类奖的普遍特点是"全国范围"+"专业领域"。当然,移民局官员不会只看名称就判断其性质,因为他们越来越了解,一些冠以国家级甚至国际、世界名称的奖项,也徒有虚名。一些例如广告节、只颁发给行业协会内部成员或参赛报名者内颁发的奖,即使冠以国家甚至国际名义的奖,也不被认可。
第三类、其它国际性、各大洲范围内奖项。
申报第二类国家级或第三类国际性、洲际行的奖项,因为移民局并不具体了解世界各地众多的此类奖项,所以申请人一定要提交详尽说明,例如主办方简介、奖项规模和历史、评选程序和过程、奖项影响力和相关媒体报道等等,以证明奖项的份量。
一般来讲,国内地方性的奖项是不被采纳的。此外,美国移民局针对得奖记录的审核,还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学术性的奖学金或获得研究经费不符合奖项这一条件。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由于奖学金和研究经费授予十分普遍,因此不能当作获奖记录,另一个原因是奖学金保证的主要是申请者研究计划未来的发展,并非肯定过去成就;
没有经过层层选拔竞争的程序,而通过推荐获得的奖项,不能作为令人信服获奖证据;
提交获奖证书同时,还要提供更详尽的材料,例如参赛者人数、评奖规则、评委介绍等,以供移民局参考。假设某组织设立的奖项只是针对组织内部的成员,这类奖项不会成为具有说服力的证据;
获奖的领域必须与申请者定位的专业领域直接相关。举例来说,如果你以歌唱家申请,却申报你曾因拍摄某个电视剧而获得的最佳配角奖,这对申请没有什么意义,除非开始你的定位就是演员。
一个杰出人才,可能拿到过许多奖项。如果主张满足获奖这条标准,首先就要筛选出有规模有一定影响力的奖项申报,同时优先选择个人而不是团体的奖项。根据最近掌握的案例审批来看,如果以公司名义获得的奖,即使出具证明,证明申请人是主要贡献者,通常也不被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