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移民搬迁政策宣传资料,扶贫移民搬迁政策宣传资料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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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后是不是非要把户口也迁出去?

各地政策有差异,既有要求必须将户口迁到安置地的,也有允许暂时保留在原居住地的,对于转为城镇居民各地规定也不尽相同,须视当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案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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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三农工作者的一员和扶贫队员,自然比较关注扶贫的相关政策,也愿借此机会宣传扶贫的相关政策。

一,必须迁户口的

如,某市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异地搬迁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中将“扶贫重点村中居住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发展潜力有限,经市扶贫办批准,自愿搬迁的农户”列为搬迁的范围和对象,并在“户籍管理”中专门明确:异地搬迁农户的户口必须迁往安置地;购买商品房的,其户口转为非农户口,迁入相应的社区。”

二、允许暂时保留在原居住地的

如,某区在发布的《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就近安置实施方案》的“户籍政策”明确:“搬迁人口以2016年3月31日为时间节点,县内就近集中安置的,户籍可迁至新居住地,也可暂时保留在原居住地。移民户籍实行属地管理,搬迁移民免收在户籍转换和户口迁移中发生的一切行政性收费。”

又如,某县在《关于易地搬迁扶贫对象后续服务管理和扶持办法》中明确:“县城及工业园区移民对象入住后,可凭移民安臵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到安置区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城镇户口,也可保留原户籍身份不变。”

三、是否转为城镇居民尊重群众意愿的

再如,某县在发布的《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中“户籍和社会保障政策”中明确:“移民搬迁后是否保留农村户籍或转为城镇居民要尊重搬迁群众意愿,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属地管理,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

当然,这只是笔者收集和了解到的部分地方对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户籍政策的规定。至于具体到某地,必须遵循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

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之后,并不一定非要把户口给迁出去,至少在我所在的地方就没有这样做。

我生活的地方在2016年和2017年共实施了两批次的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那一批次的是在各自村内安置,在村内安置还是村内百姓,就不会涉及户口迁出的问题。

2017年一批次的易地扶贫搬迁,是将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从村内搬迁至镇附近建的安置点安置。安置点是建在镇附近的一个发展较好的村内,有另外上十个村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搬迁至此安置,最远的村离安置点有几十公里。

上十个村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搬迁至另一个村内安置,虽然说人来了,但是户口并没有一起跟着转过来,平时管理的时候,还是各个村管理自己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为了便于管理,我们也考虑过将这上十个村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户口一同转入安置点所在的村,但是人家不接受,为什么?突然涌入这么多外来人口,还是贫困户,而且还是来自于不同的村,以后管理难度可想而知,所以人家不接受,最后也就不了了知。

直至现在,三、四年的时间过去了,这上十个村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长期居住在他村生活,但是户口还在原来的村,虽然说目前看不出有何影响,但是从长远处着想的话,影响肯定会逐步显现,比说管理不方便,贫困户办事不方便等等。

所以说,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后,目前没有将户口也一同迁出的打算和要求,以后可能会从方便管理的角度考虑,会将他们的户口统一在某一个村,说不定会成立社区管理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总的来说,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之后,对于户口是否迁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要求,主要还是根据实际而定,如果有利于贫困户的脱贫致富,也不是不可以做。

不同的地方,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后需不需要迁户口的具体政策也不尽相同。

“农策分析”是一名基层三农工作者,工作乡镇近两年的重点工作就是易地扶贫搬迁,相继在镇区搬迁集中安置了山区村和其他乡镇的贫困户800多户。

下面,就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我们当地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 户口是否迁移,没有强制要求。在我们这里,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来说,补助力度之大,可以用“前无古人”来形容,人均达到了3万多元。但是对于户口是否迁移的问题,没有强制的要求,搬迁户可以将户口迁移到安置区所在的村子,也可以不迁保留在迁出去所在的村子。
  • 旧宅必须拆除,这是强制要求。正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于抱着“既想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在安置区建房,又不想拆除迁出区宅基地”的搬迁户来说,于情于理,都是说不通的。更何况,我国现行的宅基地政策是“一户一宅”,不拆除旧宅基地的话,于法,也是不能容忍的。

政策之外,自己的个人看法。

  • 户口是否迁出,要依据其承担的义务来决定。有些搬迁户,之所以不想迁户口,是为了单纯的享受迁出区的粮食直补、耕地力保护补贴、低保补助等各类惠农政策;之所以将户口迁到安置区,为的也仅仅是享受安置区便利的医疗、教育等服务,而对于其所应承担的村庄环境清洁、道路维修等各类义务,绝口不提、拒不承担。所以,在户口迁移的问题上,应该根据其承担的义务来决定,对于不迁户口的,迁出区村委会与其签订相应的协议;对于迁户口的,安置区村委会与其签订相应的协议,规定其应该承担的义务、责任和违反协议内容相应的处罚措施。
  • 旧宅必须拆除,但是不能“一刀切”式的拆除。虽然说,近些年易地扶贫搬迁是各地都采取的解决住房安全的一项措施,但是,大多数地方的侧重点是“搬得出”,对于是否“稳得住”,解决办法不多,造成的现实情况是因为安置区没有那么多的就业岗位来就业,“搬迁户白天在迁出区地里种庄稼、晚上回到安置区家里睡觉”的现象比比皆是,而这种现象,一时半会版已解决。所以,对于旧宅拆除的问题,必须拆除是前提,但是,不能“一刀切”全部拆除,而应该根据搬迁户的实际,对于搞养殖的,旧宅改造成圈舍;对于承包土地多孩子啊搞种植的,旧宅按照市场价格折算村集体收回,农户租赁用来居住和生产所需。

您对于易地搬迁农户户口是否需要迁移,是怎样看待的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扶贫移民搬迁政策宣传资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扶贫移民搬迁政策宣传资料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